为了提高学院公用房使用效率,优化资源配置,更好地满足教师对教学科研场地的需求,经3月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将材料楼现空置房间进行动态管理。
一、申请公用房房间
材料楼b100(气瓶间)、a110(气瓶间)、b206和b209
备注:b206房间有原位纳米力学测试系统,b209为仓库。
二、申请时间
2024年3月6日—3月8日
三、分配原则
学院公用房实行学校所有,学院各系(中心)和承担科研项目教师、团队按需申请使用的原则。原使用单位和个人优先原则。
四、申请条件
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或团队。
五、申请审批程序
1、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,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纸质版电子版均提交学院实验中心,由实验中心统一提交学院审批;
2、学院党政联席会核实申请理由后,研究确定使用房间使用人。
3、申请人到学院实验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附件:材料与物理学院科研实验室申请表
材料与物理学院
2024年3月6日